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下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内容,4月28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巫永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南生与县教育局局长崔有辉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会上,巫永均检察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最高检向教育部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案例背景、目的意义等相关内容,并向主管教育部门负责人详细了解我县教育部门落实该建议的相关情况,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法治进校园”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法制意识四点建议。
吴南生副检察长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我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数量、类型、特点及近期我院开展“法治进校园”的相关活动情况,着重介绍了我院2018年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类型、受教育情况等及2018年来办理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指出我县存在伤害未成年学生的安全隐患,希望检教协作,保护校园安全,共同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
上述通报内容引起了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双方就校园安全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家校合作法治教育、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和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控制未成年人辍学情况等问题进入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加强未成年法治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应该更有作为、更有担当的领域。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联合各职能部门,持续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贡献检察理论力量。